恩施州文体局关于湖北省民族歌舞团 二○○七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
根据湖北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<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鄂人[2003]16号)精神,制定面试方案。 一、面试的原则、目的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通过面试,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歌曲演唱能力、钢琴即兴演奏能力、舞蹈表演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,择优选拔人才。 二、面试工作的组织 (一)州文体局、省民族歌舞团组织面试。 (二)面试组由15人组成。其中:考官9人(含主考官1人),计分员1人,计时员1人,协调员3人,监督员1人。 监督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担任。 (三)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:政治素质好,知识面较宽,有一定用人经验,办事公道正派。 (四)职责:主考官负责面试的组织领导工作,并履行考官职责;考官主要是按照编制的面试试题、面试程序、面试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,并负责评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成绩;计时员负责考生面试计时;协调员承担接送考生的任务;计分员负责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。 (五)面试试题编制及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由省民族歌舞团制定。 三、面试内容 (一)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,音乐教师的演唱能力、视唱练耳及节奏、钢琴即兴演奏能力、朗诵、才艺展示能力。舞蹈演员的视唱、节奏、舞姿、舞蹈动作的协调性和即兴表演能力,舞蹈基本功、技巧展示能力及才艺表演能力。 (二)面试命题原则:面试命题贯彻专业相关原则、适度原则、适量原则、便于评分原则和保密原则,与岗位要求相一致,不制作与招聘岗位无关的偏题、难题、怪题。 (三)命题范围及内容:应注重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。音乐教师:演唱歌曲、视唱练耳、节奏、钢琴即兴演奏、朗诵、表演、才艺展示;舞蹈演员:视唱、节奏、舞蹈基本功、技巧、才艺展示及舞蹈即兴表演等综合素质。面试试题表述简明扼要,有较明确的测量要素和指导考官评价考生的参考答案、分值。 四、面试方法 采取口试答题和表演、演唱及钢琴即兴演奏,音乐教师考生、舞蹈考生共面试4道题(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50%)。面试的第一步,首先由主考官向考生讲解有关注意事项;第二步,正式面试。 五、面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《恩施州委组织部、恩施州人事局200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(第1号)精神,按照1: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7年7月31日(星期二)上午9:00在恩施州民族礼堂三楼多功能厅参加面试。考生在开考15分钟之后才到达考场的视为弃权。 六、面试考务 (一)面试考场由州文体局、省民族歌舞团负责设置,考场门口贴上“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场”标识。 (二)考场内座位设置:面对考场大门设考官席,对面设考生席,考官两侧设计分席,计时席,监督席。 (三)候考室的设置:恩施州民族礼堂三楼军警厅;实行“封闭式”管理,候考室与考场之间的联络由协调员负责。 (四)面试答题时间由主考官负责掌握,按考生抽签顺序分别进行,每题答题时间由计时员掌握。 (五)面试工作正式开始之前,考生应集中在候考室候考。 (六)州文体局、省民族歌舞团负责将试题及评分标准打印9份,面试时,交每个考官1份。 (七)做好试题保密工作。试题制作、转递、审核、打印、封装等各环节都应做到保密,若有泄密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 |